由于《新农合药品目录》分为地(州、市)级、县(市、区)级、乡(镇)级、村级用药四个层次,每个层次药品品种、数量都有差别,农牧民在上级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或住院治疗后,到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看病可能就没有正在使用的药,特别是慢病患者感到很不方便,医患矛盾时有发生,也一定程度影响了农牧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看病的积极性。
对此,建议:
通过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宣传,用好用活医保和价格杠杆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外,要强化配套保障措施,对诊断明确的患者,以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开展试点,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本级《新农合药品目录》之外,向患者提供自费药品,引导患者自觉自愿到基层就医,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咨询服务。
(农工党新疆区委会 责任编辑:刘元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