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多党合作 > 建言献策
民盟新疆区委会建议尽快制定塔里木河流域枯水期调水原则
2016-01-18 17:55 来自: 统战部

为了科学、合理地分配塔里木河流域的水资源,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03年批准实施了《塔里木河流域工程与非工程五年实施方案》,该条例的推行,在保障塔里木河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效解决源流与干流的水资源综合管理与统一调度问题,推进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等方面发挥了指导性作用,体现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的发展理念。但是,该方案由于没有明确提出枯水年的水量分配原则和措施,在枯水年,因水资源短缺而引发的流域涉水冲突日益突出和频发,当源流出现50年或100年一遇的枯水年份时,是保源流还是保干流等原则问题需要予以明确,但是由于该问题十分尖锐,涉及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居民迁移等,因此需要中央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多部门共同制定,为此特提出本建议。

一、枯水年及特枯水年的划分

一般而言,当年平均流量小于多年平均流量的年份即为枯水年。根据河流水系多年来水量的皮尔逊III型频率分布曲线,当某年来水频率介于50%~75%时,一般定义河流水系处于偏枯水年;当某年来水频率介于75%~90%时,河流水系称为枯水年;当来水频率低于90%时,则河流水系该年的流量称为特枯水年。

《塔里木河流域工程与非工程五年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塔里木河流域“四源一干”地表水水量分配方案等方案的通知》(新政函[2003]203号)中对塔河“四源一干”枯水年75%和90%来水保证率下地区和兵团耗用水量进行了分配。具体到塔河干流,当阿拉尔来水大于等于75%年份来水量(37.94亿m3)时,保证国民经济用水;来水量低于75%保证率水量时,农业灌溉遭到破坏,国民经济用水均按多年平均的90%供给,但是这两个条例对特枯水年的水量未给出明确分配原则。而2014年作为塔里木河干流来水占70%以上的阿克苏河,遭遇了100年一遇的特枯来水年,许多以往掩饰的矛盾将不可避免地出现,形势严峻。

二、对枯水年调水的认识

1、 枯水期水资源供需矛盾极为尖锐

在塔里木河流域,平水年和丰水年的水资源基本可承载流域的用水需求,并对水量分配提出了“丰增枯减”的原则,易于操控,水资源供需矛盾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掩盖。值得警惕的是特枯水年,如2009年塔里木河遭遇了60年1遇的特枯年,进入干流的水量大幅减少,断流河段长达1100公里,大范围水荒不仅损害了流域经济的健康发展,更易引发严重的生态灾难和社会危机;即使在来水相对偏丰的2010~2012年,因用水矛盾突出,流域水事纠纷及水事违法案件分别达到52起和432起,并呈现明显增长态势。因此,一旦遭遇枯水年,水资源供需矛盾将日趋激化;特别在特枯来水年份,当源流来水量仅能或已不能满足源流区自身用水要求时,“丰增枯减”的配水原则已不适用,因此亟需水资源管理部门科学地提出合理的水量分配原则和方案。

2、枯水期单方水资源效益对比

对于塔里木河流域整体而言,受水资源量利用水平、人口数量、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一定水量在源流区和干流区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存在差异。另外,源流区水量流入干流区,存在着河道渗漏、漫溢等自然损耗,势必导致干流区的生产生活用水减少,因而通过对比分析一定水量在源流区和干流区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的差异,可以让我们更加科学地制定枯水年的水量调度和分配原则。

在塔里木河源流区,假设在枯水年,塔里木河源流可供给17.42亿m3水量流入干流。这些水量在源流区假设以种植棉花为例,通过计算单方水的经济产出为3元。到达干流的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河道天然损耗,而这部分损耗水量主要以补给地下水的形成供给河道两岸的天然植被生态用水,是流域生态用水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可产生一定的生态效益。根据塔里木河河损的最新研究成果,阿克苏流域、叶尔羌河流域及和田河流域在枯水期的河损量为4.59亿m3,因此流入干流阿拉尔断面的灌溉可用水量为12.83亿m3。可产生的效益总额为36.7亿元,而单方水的经济效益产出为1.6元,加上计算的生态效益,总产出约2.1元。同样,可以计算出在英巴扎和恰拉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见表1)

综合以上研究可知,塔里木河流域枯水期一定水量所产生的总效益在源流区远高于干流区。此外,塔里木河源流区人口约486.9万,是干流人口数的15.7倍,特枯水期首先保障源流用水,压减干流农业用水更有利于促进整个流域的社会稳定。

表1:塔里木河流域源流区和干流区的效益分析表:

  三、枯水期调水的原则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认为塔里木河流域在枯水期调水的原则为:

  1、坚持以水利主管部门为主,其他相关部门为辅,且各部门间相互协作的原则。枯水期调水不单是水利部门的涉水管理,与其他用水部门如国土、农业、林业等皆息息相关,只有各部门间通力合作,才能使枯水期调水方案尽快顺利推行并落到实处。

  2、坚持将社会稳定放在首位,确保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并统筹兼顾其它用水的原则。在用水类型上,首先保障居民的生产生活用水,其次为生态用水;尤其在来水的特枯期,应十分注重调水的社会效益,逐步压减生态用水。根据前期生态需水量的研究成果可知,塔里木河流域的荒漠河岸林主要是深根系植物,间隔3~5年进行一次漫灌不会导致植被的明显退化。但是,一旦居民的基本生产生活用水供给不足,将不利于流域的社会稳定,因此应适时、适量地压减生态用水。

  3、坚持以公平原则为基础,以效益最大化为原则。在区域用水上,应首先保证流域源流区的灌溉用水,其次是干流上游,而后为中下游。从经济效益角度分析,在源流区单方水的产出为3元,至干流阿拉尔、英巴扎、恰拉分别为1.6元、0.75元和0.32元,呈显著减少态势;结合生态效益综合分析,源流至干流恰拉断面单方水产出的效益总体减少了40%,因而枯水期压减干流农业用水可实现流域效益的最大化,并有利于全流域的稳定。

  四、建议意见

  1、中央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尽快组织专家制定塔里木河流域枯水期调水的原则和方案,并敦促相关部门及时贯彻执行。

  2、塔里木河流域实施退地减水势在必行。在考虑区域稳定和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应由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为主体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循序渐进地实施退地减水。加强补偿制度建设,确定合理补偿标准,妥善安置被退耕的农户,加强农村土地征用和土地补偿金的监管,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增强流域应对特枯年风险的防范能力。

编辑:侯倩
主办单位:bet365亚洲真人     新ICP备16000115号-1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健康路2号